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6] 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学校将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我校各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请各有关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风险点和隐患按照即查即改的原则抓紧落实和整改。
二、检查内容
1、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标识、储存和使用情况。
2、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
3、高压、高温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实验室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
5、实验室水、电、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6、实验室卫生状况,包括台面、地面整洁状况,药品、仪器设备摆放情况。
三、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
2、学校检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学院实验室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整改。
五、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时间: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15日
2、学校检查时间: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31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1月28日